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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纪处分条例十八条_政纪处分条例

来源:互联网    时间:2023-07-01 11:45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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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政纪处分分为: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开除六种。

2、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,其中受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处分的,不得晋升工资档次。

3、 受处分的期间为:警告,六个月;记过,十二个月;记大过,十八个月;降级、撤职,二十四个月。

4、 受撤职处分的,按照规定降低级别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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